有興趣者,可自行參閱中華民國直銷協會之資料,以下僅節錄部分重點。
直銷的最佳定義是以面對面的方式,直接將產品及服務銷售給消費者,銷售地點通常是在消費者或他人家中、工作場所,或其他有別於永久性 零售商店的地點。直銷通常由獨立的直接銷售人員進行說明或示範;這些銷售人員通常被稱為直銷人員(direct sellers)。
世界直銷聯盟 (World Federation of Direct Selling Associations, WFDSA)討論報告
合法的多層次傳銷,具有四項容易辨識的共同特色:
- 多層次傳銷公司的加入費用通常極低。一般而言,加入者僅需購買創業資料袋、銷售輔助用品或示範工具箱即可。直銷公司時常以非營利的方式,提供資料給新加入者。新加入者可享有一段猶豫期,利用在此期間,重新考慮自己的決定,若是決定退出,可以要求退還加入費用。
- 多層次傳銷公司極不鼓勵囤積過量的產品,直銷人員可將未使用過、仍可銷售的商品退還給公司,並獲得不低於直銷價格90%的退款。
- 多層次傳銷公司的重心,在於將產品銷售給消費者。它們以產品品質優異著稱,且因而廣受推崇,同時提供消費者滿意保證或猶豫權,不滿意的消費者可將產品退還給公司,並獲得合理的退款或可換購 其它產品。
- 多層次傳銷公司會避免誇大直銷人員的收入。任何與收入相關的說明,都必須以事實根據為基礎。